关于聂荣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22日在聂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聂荣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聂荣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那曲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和那曲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精准实施财政政策,加强创新财政管理,增强基层财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26720.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减少6468.98万元,下降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1.56万元(税收收入1077.59万元,占完成数46.42%;非税收入1243.94万元,占完成数53.58%),同比增加106.52万元,增长0.48%,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放缓等因素影响,今年税收收入增长缓慢。上级补助收入(自治区对下级转移支付)120072.8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326.2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267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0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1万元,上解支出545.2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资金26543.46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国内增值税840.38万元,企业所得税34.39万元,个人所得税77.86万元,资源税3.5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1.03万元,印花税14.44万元,环境保护税5.95万元,专项收入37.6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1万元,罚没收入630.3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8.05万元,其他收入16.18万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41.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39.13万元,教育支出15242.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3.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4.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5.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1.65万元,农林水支出27966.41万元,商业和服务支出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53.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3.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4.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0万元。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7192.95万元,同比增加4896.54万元,增长213.22%。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2976.3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7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7192.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5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资金635.95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10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100%。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资金0.05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四)2021年及历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我县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30553.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78.41万元;具体项目为:2018年深度贫困地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9872.22万元,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8016万元,2020年在建农村公路项目4163.9万元,2021年在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326.2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75万元;资金为建制县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项目。均为法定债务余额控制限额之内。
(五)2021年主要收支政策落实情况
1.支持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大维稳经费投入,加强维稳力量建设,提升维稳处突能力,落实资金280万元,支持我县维稳工作的保障和维稳督导。落实资金200.38万元,做好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活动及班禅大师在我县调研等重大活动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26.22万元,支持做好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落实“先进双联户”户长补贴226.2万元,落实强基惠民驻村生活补助615.29万元,支持做好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党建工作经费110.75万元,乡镇政权建设资金200万元,村级基层组织保障经费142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284万元),助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
2.支持做好项目建设,奋力补齐发展短板弱项。一是项目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统筹资金895万元,支持做好生态文明乡镇政权建设(基础设施)功能改善项目,改善干部职工周转房给排水入户工程。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积极申请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501.2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326.29万元,主要用于在建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债券4175万元,主要用于建制县再融资债券化解债务。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11697.85万元,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支持美丽聂荣建设,构建高原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37万元,支持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870万元,支持做好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支持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140.72万元,自治区就业专项补助283.17万元。落实乡村振兴专干报酬待遇1517.6万元,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保障。全面落实学前至高初阶段农牧民子女教育“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支持全年教育投入22228.53万元。其中:落实县本级上年地方财政收入20%投入教育资金443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48.5万元。支持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落实资金102.29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免费体检、基本药物制度补贴、住院分娩及奖励待产补助、先心病儿童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落实资金490.28万元。做好优抚对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资金保障工作,落实资金60.1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落实资金297万元。支持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资金682.4万元。落实资金90万元,支持图书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文化站等各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落实民间艺术团补助150万元。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县民间艺术团排练场所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县融媒体中心建设。
6.坚持红线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严守政策底线和纪律红线,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2021年建制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现清零。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管理,细化化债措施,压实化债责任,执行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月报告制度,确保化债数据真实可靠,流程规范合法。落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维护地方政府的良好信誉,落实债务付息资金811万元,债务发行费7万元,政府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双双处于中央财政认定的“绿色”安全区间。
7.积极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绩效目标审核、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挂钩,对连续两年支出为零的预算项目予以取消,对支出进度慢结余较大的项目予以减少安排。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21年累计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8532万元。2021年县本级安排的部门预算资金,年度未使用完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予以调减,调减资金达1973.13万元,除补充上解资金外按照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开始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2022年1月4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
8.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设立了特殊转移支付,财政部建立了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设立特殊转移支付,实行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做法,是宏观调控的制度创新,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全县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直达资金管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财政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保障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二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按照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做细做实直达资金管理基础工作,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21年底,我县下达直达资金13138.73万元,支出进度达到80%。
2021年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关怀厚爱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家能源集团无私援助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财政收入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领域支出固化僵化现象依然存在,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不够高,资金闲置浪费较为普遍。项目前期工作不足,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钱等项目”老大难问题依然未破解。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依然薄弱,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绩效自评还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还需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还未健全。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求,参考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收支测算,按照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那曲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主线四着力”中心工作举措,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预算的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赋予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支出预算要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对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的测算要充分体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致性,要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支出的安排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方针。
2.真实性原则。收支的预测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结合近几年实际支出情况测算,不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各项支出符合工作实际情况,测算时要有真实可靠的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人为提高开支标准编制预算。
3.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应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各项收支情况。
4.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的程序设置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编制每个阶段的时间,既要以充裕的时间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也要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预算编制的方法要科学,测算过程要有理有据。预算的核定要科学,基本支出预算定额要依照科学的方法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要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
5.稳妥性原则。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要先保证基本工资、工资性配套和日常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避免预算执行中的频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6.重点性原则。预算编制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障重点支出。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项目支出根据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县委、县府确定的事项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着力支持自治区、县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7.透明性原则。预算要体现公开、透明原则。要通过建立完善科学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科学化,减少预算分配中的主观随意性,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开反馈机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8.绩效性原则。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从收入看,受我县财政收入对投资拉动依赖性强的影响,由于项目盘子及形成有效投资的不确定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大,2022年收入比上年增长2%。上级转移支付体量在增长,大部分转移支付增量为专款专用的资金,可支配财力增幅极其有限;从支出看,财政全力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保障较多,新增支出需求很大。综合判断,2022年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财政支出增速快于财政收入增速,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三)2022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54056.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以下简称同比)增加61844.8万元,增长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7.99万元(按2021年完成数2%的增长安排),上级补助收入125144.92万元,同比增加35502.8万元,增长39.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543.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4056.36万元,收支平衡。
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含我县总体决策部署的重大事项以及根据情况需要在执行中分配下达的支出和上年结转资金继续在本年安排的支出,主要支出科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94.8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104.32万元,教育支出23309.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50.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6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2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95.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42.34万元,农林水支出40598.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62.8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2.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3.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40.2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0.9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38.85万元。
②预备费1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1.01%。
③税收返还收入550.78万元。
④转移支付收入124594.14万元,同比增加35502.8万元,增长39.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2103.0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491.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含:体制补助收入752.3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0030.4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99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709.5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432.2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123.61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3459.1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51.2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866.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6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492.2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23.86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66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472.92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85.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7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65.18万元;
2.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718.35万元,同比减少3458.57万元,下降82.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4万元,上年结转63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18.35万元,收支平衡。
3.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156万元,同比增加0.052万元,增长50%。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04万元,上年结转0.0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56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2年财政支出安排重点。按照我县总体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主要支持以下重点领域工作。
1.加强社会治理和维稳投入。一是加大维稳投入。安排政法部门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1130.47万元,治安辅警人员经费394.33万元,消防业务经费150.63万元。二是强化社会治理投入。安排“双联户”补助经费227.2万元,驻寺特殊岗位津贴354万元,寺庙僧尼培训经费7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50万元。三是安排强基惠民驻村生活补助751.85万元,强基惠民驻村工作经费2162.38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0万元,支持做好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2.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为更好地夯实我县经济发展基础。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85.81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自治区奖补资金1326.24万元,发挥项目投资拉动作用。
3.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安排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50万元,助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安排牛羊出栏出售补贴及畜牧良种补贴424.17万元,支持推进牛羊出栏出售。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增收。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691.29万元(含县级配套323.15万元),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相适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调整补助5971.52万元。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393.74万元(含县级配套2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2577.11万元,中小河流治理878.34万元。
5.支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支持千方百计稳就业。安排资金329.81万元,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扶持扩大就业。安排资金110万元,全力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安排资金1774.22元,落实好乡村振兴专干和“四类人员”待遇政策。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事业费21385.66万元,继续实行教育“三包”、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安排教师伙食补助费、通讯补助、退休人员护工费及慰问金等210.15万元。并安排了教育事业配套464.2万元(上年财政收入的20%)。
支持健康西藏建设。安排资金156万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增强疫情防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安排180万元,支持高海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助政策。安排575万元,支持人民医院、藏医院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9.22万元,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工作。安排211.62万元,支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住院分娩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等医疗保障能力体系建设。
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990.5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567万元,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安排1378.75万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补助政策。安排资金30.6万元,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待遇经费保障。
6.支持创建生态文明高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创建生态文明高地。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推进污染防治,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700万元。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8527.95万元,生态岗位补助2194.25万元,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群众脱贫致富并重。
7.支持办好利民惠民实事。保持利民惠民政策的连续性、可持续性,安排资金175.72万元,做好2022年新增利民惠民实事的经费保障。一是安排50万元,退休干部赴内地疗养经费。二是安排12.52万元,环卫工人送温暖基金(每人每月200元)。三是安排6.20万元,环卫工人营养改善资金(每人每月100元)。四是安排7万元,在编僧尼“过生日、送祝福”活动经费。五是安排50万元,聘用干部休假路费及取暖费、贸易公司职工的取暖费。六是安排50万元,提升乡(镇)办公设施设备。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我县预算(草案)提请聂荣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为确保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我们已提前下达了基本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
三、推进2022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组织落实好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精准发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深入推进“2+1”财政管理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研究建立机制,扎实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建立县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加快建立绩效指标库,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和审核,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建设。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坚持量力而行,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严控增支新政策出台,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实施民生政策。做细做实项目储备,清理精简整合项目,花大力气解决项目“小散乱”问题。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执行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预算支出规模。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那曲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确保2022年在全县全面应用,我县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2022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单位会计核算等预算管理工作。
(二)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努力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控出台增支新政策和项目支出,民生政策不得随意提标扩面,确需提标扩面的,应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备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从严控制、避免浪费,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控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不得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清理压实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
(三)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的社会预期,增强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加强基层“三保”运行监测,把“三保”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三保”保障当做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和日常监督管理,绝不允许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四)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着力破解支出进度缓慢难题,对常年支出进度慢的单位,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严重的,将慢作为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加大预算执行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挂牌督办、内部通报、末位约谈等方式,加强考核结果在奖惩机制中的具体运用。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及时收回不符合进度要求和长期沉淀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它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五)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推进切实整改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预算编制不细化、支出固化僵化、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追加频繁、预算执行缓慢、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对照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六)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定额、资产配置标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编制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6月30日之前除年初列入项目库及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特殊事项外,不予以办理追加。9月30日之后停止办理追加事项。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禁超标准配备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加强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确需借款的按照要求履行好程序并按期归还。巩固干部职工因公个人借款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销号制管理,个人借款不清零绝不收兵。严禁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严禁使用公款缴纳个人水电费等。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和审查意见,虚心听取县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聂荣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1.财政:也叫“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也可理解为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财政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共财政: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3.财政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和处理各种财政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政策是由税收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补贴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财政功能发挥得如何,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财政政策运用得当,就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6.超收收入:是指预算年度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超过各级人大机关批准的年初预算数(或预算调整数)的部分。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不同级次政府间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统一制定法定标准公式,并以此为依据,将其本级财政收入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的补助形式。
9.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上下级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领域。
10.结余与结转:结余是指国家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余额;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1.财力:是指某一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其职能部门直接分配和使用或间接加以调度支配的财政资金。
12.部门预算:指政府的一个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纳入国家金库管理的各项税收、除政府性基金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主体。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
17.预算执行:是各级财政部门实现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预算执行的内容是各级执行预算的机关和单位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的组织工作。
18.预算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各项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收费和其他收入。
19.预算支出:也叫“财政支出”。是政府把集中起来的社会资源,按照一定的政治经济原则,分配、运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的总和。
20.预备费:是指在各级预算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当年后备基金。各级总预算的预备费,一般是围绕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某些临时急需和事先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可以运用预备费。动用预备费一般应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
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各级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由各级部门(单位)支配的用于运转、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其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目前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支出大体分为三类,即: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24.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2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6.“三保”支出: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简称。保基本民生主要包含各类基本民生领域的支出,如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等,保工资主要包含工资及工资性配套支出,保运转主要包含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27.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障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28.直达资金:为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强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监管,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9.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30.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稳定,保基层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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