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3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别墅类、低层高档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3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按照“拆除没收一批、限制冻结一批、政策疏导一批”的总要求,在坚决遏制新增的同时,依法分类有序有效坚决遏制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以下简称“私搭乱建”)问题乱象滋生,持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依法依规、稳妥做好“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源头监管、增存并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加强调度督导。对新增“私搭乱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有力有序有效整治存量问题。特别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建设和审批、严重破坏生态、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二)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凝聚执法整治合力,研究制定处置措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处置。区分情形、区分情节、理清责任,依法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对生态破坏程度、问题性质发生时间、责任主体等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私搭乱建”问题。重拳整治极少数,依法有序处置大多数,整治与教育并重,监管与服务结合,确保整治效果经得起检验。
(四)坚持压实责任、系统治理。认真落实“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组织推进机制,综合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健全长效严管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五)坚持统筹协调,稳妥推进。聂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与住建、公安、发改等部门协作配合,正确处理好清查整治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做好风险评估,建立相关工作预案,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平稳有序推进。
三、整治范围
(一)在严肃整治新增问题的同时,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到《自然资源部关于坚决遏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增“私搭乱建”行为的紧急通知》(自然资发〔2023〕140 号,以下简称“140 号文”)印发之日(2023年7月26日)前,对业主未取得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者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规划手续,且已经建成的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上,擅自进行翻建、改建、扩建,违法侵占公共空间、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筑高度、顶层加建一层、外扩下挖、阳台私搭乱建等建筑违规“长高”“长胖”行为进行整改。
(二)上述情形外的“私搭乱建”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依法依规处理。
四、分类整治政策
聂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继续深入排查新增和存量问题,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分期分批上报新发现的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新增和存量问题台账,进一步核实违建情况,统筹城市违建专项治理等工作,综合考量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等因素,实行“一户一策”综合整治。
(一)拆除没收一批。对于140号文件印发后仍然存在的新增问题或群众反复举报、反映强烈、侵犯公共利益、造成社会不公、破坏城市景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存量问题,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认定的需要拆除没收情形的坚决依法重拳整治。
(二)限制冻结一批。通过民事协商等方式可以消除群众意见的轻微“私搭乱建”行为,在确保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在法律框架内,分类制定处置政策,依法依规采取限制交易、禁止网签等措施,引导业主主动整改,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和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制定治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建立闭环监管机制。
(三)政策疏导一批。对于合理改(翻)建需求得不到保障,进而发展为“私搭乱建”问题的,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畅通办理改(翻)建手续的渠道。
五、组织推进机制
(一)聂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压实各部门责任、乡(镇)、村(居)、物业企业和违法行为人等责任;依法依规明确有关部门审批、监管、执法等职责,加大规划、建设、房管、城管、消防等综合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防止推诿扯皮,切实加强对“私搭乱建”行为的联合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肃追究;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整治一项销号一项;结合典型案例主动释法,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私搭乱建”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共同维护城市正常管理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聂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本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重点加大对上报问题数量少、群众举报问题多的地方督导检查力度,严肃处理瞒报行为。对于媒体曝光的重大典型案件,分批次督办,及时纠正。对地方提出的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共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摸清底数(2025年3月-2025年9月)。
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依据分类整治政策,按照清查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处置,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手段,进一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本县区域范围内“私搭乱建”的情况(主体、时间、位置、面积等)违法违规事实,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排查出的“私搭乱建”问题,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出整治建议,逐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第二阶段:依法依规,重点整治(2025年10月-2026年12月)。
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对“三个一批”分类整治政策进一步细化出台制度性文件,将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归入“三个一批”,对照《不动产登记规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分类整治政策等法律、标准和文件,依法依规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不动产中心)。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确保效果(2027年1月-2027年6月)。
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采取有效举措开展重点整治,确保整治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第四阶段:健全机制,常态管理。
将专项整治阶段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同时,注重将清查整治过程中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转化成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私搭乱建”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抓紧抓实,动真碰硬力避“民不举官不纠”“不敢管、不敢处理”导致“私搭乱建”整而未治、禁而不绝等问题。
(二)密切协作配合。要落实与纪检、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贯通机制,构建各有关职能部门互相支持配合、担当尽责、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形成从严管理闭环和工作合力,抓紧堵塞监管漏洞。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工作方式简单、排查处置不力、新增问题居高不下、矛盾冲突严重的地区,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守安全底线。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排整治违反房屋的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使用。坚持依法拆违与救济保障并举,结合实际依法探索政府救助托底的保障性措施。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管理措施,严禁规划设计等单位和个人为业主“私搭乱建”行为提供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要加强普遍性问题研究,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私搭乱建”问题发生。
(五)确保社会稳定。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与正面引导,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及时回应处置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切实防范风险,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要科学研判相关利益群体容忍度和社会影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聂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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