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桑曲河湖健康评价情况公告
流域水系
桑曲(上游又称卓布曲,中上游与歇朽曲汇合后又称江照曲)为下秋曲右岸一级支沟,全流域河长约51km,总流域面积约为553km²。河流流向大致为自河源至歇朽曲由北向南,在与歇朽曲汇合后,水流方向改道为由西流向东,河源高程约为5037.256m,。
编制依据
基础资料收集是河湖健康评价的重要工作支撑,依据《水利部河流( 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水利厅司局文件《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 1号相关要求,结合其评价指标特点与需求,本次针对桑曲健康评价,收集与整理了如下基础资料及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防洪标准》(GB50201-2014)
(5)《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7)《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8)《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SL395-2007)
(9)《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L167-2014)
(10)《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1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 42号)
(12)《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 712)
(13)《水文调查规范》(SL 196)
(14)《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
(15)《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 710.7)
(16)《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 449号)
(17)《西藏自治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4月)
(18)《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试行) >的通知》(第43号)
(19)《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健康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藏河办(2023)4号
(20)《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2020年8月)-(以下简称指南)
(21)水利厅司局文件《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
(22)《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河湖健康评价DB54/T 0430-2025》
(23)《那曲市聂荣县桑曲“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评价范围
桑曲健康评价编制对象为桑曲全流域,总长度51km,流域积水面集553km²。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河湖健康评价DB54/T 0430-2025》评价要求桑曲健康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目标层、准则层。
河湖健康评价采用分级指标评分法,逐级加权,综合计算评分,赋分权重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桑曲健康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表 |
|||
目标层 |
准则层 |
权重 |
|
河湖健康 |
“盆” |
0.2 |
|
“水” |
水质 |
0.3 |
|
水量 |
|||
生物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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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功能 |
0.3 |
公众满意度
评价公众对河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污染及岸线整洁等的满意程度,采用公众调查方法评价,其赋分取评价河湖周边流域(区域)内参与调查的公众赋分的平均值,公众满意度问卷表见附录。
该指标采用现场问卷调查结合APP在线统计方式获取,评价年总调查人数根据河湖周边实际活动人数确定。①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5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调查人数不宜少于100人: ②流域面积 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5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调查人数不宜少于30人,可依据流域人口密度适度调整调査人数 ③调查对象应包括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当地居民和游客、河湖相关研究人员(渔业、鸟类专业等)。
据现场调查,人类活动较少,除桥梁外,无其他涉河建筑物,岸坡为自然岸坡,人为干预小、境内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根据《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河湖健康评价DB54/T 0430-2025》,得到健康评价综合得分结果。根据准则层内评价指标权重,计算评价河段或评价湖区准则层赋分。评价指标赋分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选指标的权重应高于备选指标及自选指标的权重。
桑曲健康评价评价指标层各项得分结果及权重见下表:
桑曲健康评价赋分情况表 |
|||
目标层 |
准则层 |
权重 |
赋分 |
桑曲 |
盆 |
0.2 |
18.40 |
水 |
0.3 |
24.19 |
|
生物 |
0.2 |
20.0 |
|
社会服务功能 |
0.3 |
25.95 |
|
综合得分 |
小计 |
1.0 |
88.54 |
河湖健康分级
河湖健康分为5级: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劣态。
河湖健康分级赋分
等级根据评估指标综合赋分确定,采用百分制,河湖健康等级、颜色分级和说明见表。
表2-14 河湖健康评价分级表 |
|||
等级 |
颜色 |
赋分范围 |
|
非常健康 |
蓝 |
|
90≤HI≤100 |
健康 |
绿 |
|
75≤HI<90 |
亚健康 |
黄 |
|
60≤HI<75 |
不健康 |
橙 |
|
40≤HI<60 |
劣态 |
红 |
|
HI<40 |
1、评定为非常健康河湖,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都处于较为理想的状态,应在现有河流(湖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以采用维持、预防、管理和保护等措施为主。
2、评定为健康河湖,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虽有一定程度受损,但仍处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状态,应当采用一定的修复、调控以及管理与保护相结合等措施,加强日常管护,持续对河湖健康提档升级。
3、评定为亚健康河湖,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存在缺陷,处于亚健康状态,应当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力度,及时对局部缺陷进行治理修复,消除影响健康的隐患。
4、评定为不健康河湖,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处于不健康状态,社会服务功能难以发挥,亟需治理保护,应当采取生态补水、水质净化、生境改善等综合性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修复,改善河湖面貌,提升河湖水环境水生态。
5、评定为病态河湖,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等方面存在非常严重问题,处于劣性状态,社会服务功能丧失,必须采取生境修复、替代退化生态系统、水质强化净化等全面治理措施,重塑河湖形态和生境。
综合评价结论
桑曲河湖健康评价综合得分为88.54分,根据上表中评价分类标准,桑曲河流整体状态表现为健康,桑曲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都处于较为理想的状态,应在现有河流(湖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以采用维持、预防、管理和保护等措施为主。